凉州区境内从事农畜(牧)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管理运行规范,诚实㊣守信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农户。原则上农业企业要就地就近吸纳农户务工20人以上(含),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就地就近吸纳农户务工5人以上(含)。
牛产业。对当年新(扩)建养殖场,牛舍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含)以上,且存栏能繁母牛50头(含)以上、或者存栏肉牛100头㊣(含)以上、或者年出栏肉牛100头(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经验收合格后,奖补10万元,建设面积及存出栏数量每增加1倍(增量不足1倍按基数计算),奖补资✅金增加1倍,最高奖补30万元。
羊产业。对当年新(扩)建养殖场,羊舍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存栏能繁母羊200只(含)以上、或者存栏肉羊500只(含)以上、或者年出栏肉羊1000只(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经验收合格㊣后,奖补10万元,建设面积及存出栏数量每增加1倍(增量不足1倍按基数计算),奖补资㊣金增加1倍,最高奖补30万元。
猪产业。对当年新(扩)建养殖场,猪舍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存栏能✅繁母猪100头(含)以上、或者存栏生猪500头(含)以㊣上、或者㊣年出栏生猪1000头(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经验收合格后,奖补10万元,建设面积及存出栏数量每增加1倍(增量不足1倍按基数计算),奖补㊣资金增加1倍,最高奖补30万元。
禽产业。对当年新建或扩建鸡舍,建筑结构为砖木、砖混或钢架结构,消毒防疫、粪污处理、自动饮水等设施配套完善,建设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含)以上,且存栏蛋鸡1000只(含)以上,或者出栏肉鸡1000只✅(含)以上,经验收合格后,奖补㊣2万㊣元,建设面积及存出栏数量每增加1倍(增量不足1倍按基数计算),奖补资金增加1倍,最高奖补10万元。对当年新建或扩建鸽舍,建筑结构为砖木、砖混或钢架结构,且鸽笼齐全、有飞棚,具备消毒防疫和自动饮水设施的肉鸽养殖场(户),存栏肉鸽500羽(含)以上,每羽补助5元,存栏数量每增加1倍(增量不足1倍按基数计算),奖补资金增加1倍,最高补助5万元。
注:新扩建养殖场㊣距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不小于1000米,距省道不小㊣于500米,距居民区不小于300米;圈舍建筑结构为砖木、砖混或钢架结构,四面要有墙体;消毒防疫、粪污处理、自动饮水等设施配套完善;猪舍、牛舍地坪用水泥硬化,羊舍用三合土、砖等铺平;无墙体、单层彩钢的圈舍不予验收。
牛产业。对建造使用年限较长,棚体老化、设施设备破损,造成闲置或无法使用的养殖暖棚,按照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改造为砖木、砖混或钢架结构,消毒防疫、粪污处理、自动饮水等设施配套完善,牛舍面积达500平方米(含)以上,且存栏能繁母牛50头(含)以上,或者存栏肉牛100头(含)以上,或者年出栏肉牛100头(含)以上的✅养殖场,每个养殖场奖补5万元。
羊产业。对建㊣造使用年限较长,棚体老化、设施设备破损,造成闲置或无法使用的养殖暖棚,按照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改造为砖木、砖混或钢架结构,消毒防疫、粪污处理、自动饮水等设施配套完善,羊舍面积达1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存栏能繁母羊200只(含)以上,或者存栏肉羊500只(含)以上,或者年出栏肉羊1000只(含)以上的养殖场,每个养殖场奖补5万元。
猪产业。对建造使用年限较长,棚体老化、设施设㊣备破损,造成闲置或无法使用的养殖暖棚,按照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改造为砖木、砖混或钢架✅结构,消毒防疫、粪污处理、自动饮水等设施配✅套完善,猪舍面积达1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存栏能繁母猪100头(含)以上,或者存栏生猪500头(含)以上,或者年出栏生猪1000头(含)以上的养殖场,每个养殖场奖补5万元。
禽产业。对建造使用年限较长,棚体老化、设施设备破损,造成闲置或无法使用的养殖暖棚,按照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改造为砖木、砖混或钢架结构,消毒防疫、粪污处理、自动饮水等设施配㊣套完善,禽舍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含)以上,且存栏蛋(肉)鸡5000只(含)以上、或者出栏肉鸡10000只(含)以上;或者存栏肉鸽5000羽以上,或者出栏肉鸽10000羽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个养殖场奖补5万元。
①牛产业。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补助。按照“基础母✅牛存栏定主体,新增犊牛定资金”的原则,采取“农户申报、先增后补、见犊补母”的方式,对存栏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合作社)产犊母牛进行补助。对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牛场和存栏基础母牛100头以上的规模养牛场,对每头产犊母牛补助1000元;对存栏10至99头的养殖场(户、合作社),每头产犊母牛补助不高于800元。(按照《凉州区2024年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扶持政策执行)。稳定牛㊣羊产业㊣发展补助。按照《凉州区稳定牛羊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母牛养殖补助。对全区脱贫户饲养的能繁母牛(12月龄以上)和通过自繁留用或区外引进等方式新增的能繁母牛,监测对象通过自繁留用或区外引进等方式新增的能繁母牛,每头补助500元;对全区其他肉牛养殖户区外引进新增的能繁母牛,每头补助500元。对全区奶牛存栏100头以下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自繁留用或区外引进的奶牛,其他养殖户区外引进的奶牛每头补助1000元。对全区从事肉牛养殖的经营主体,在2024年9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贷㊣款用于产业发展的,按照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差额贴息,单个主体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50万元。
②羊㊣产业。稳定牛羊产业发展补助。对全区脱贫户饲养和区外引进的能繁母羊(6月龄以上)和监测对象区外引进的能繁母羊给予每只100元一次性补助。对全区从事肉羊养殖的经营主体,在2024年9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贷款用于产✅业发展的,按照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差额贴息,单个主体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50万元。肉羊补栏进畜区级补✅助。对一般㊣户从区外引进基础母羊(6月㊣龄以上)的养殖场(户),每只补助80元,最高奖补2万元。
③㊣猪产业。对从区内外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基础母猪(3月龄以上)的养殖场(户),每头母猪补助500元,最高奖补1万元;对存栏50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出栏到屠宰场,每头猪补助50元,最高奖补0.5万元,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补助。
②羊产业。对当✅年新申报种畜禽场,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每场奖励2万元。对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羊场引进的杜泊、澳洲白、特克塞尔、萨福克等纯种种羊(6月龄以上)3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每只种公羊补助1000元,种母羊补助500元;引进小尾寒羊、湖羊等种羊(6月龄以上)3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每只种公羊补助800元,种母羊补助400元,每个主体最高奖补10万元。对从区内外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羊场引进种公羊(6月龄以上)的,引种数量不限,每只种公羊补助500元,每个主体最高补助1万元。
注: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补助原则,牛产业养殖场建设、肉牛增量提质、稳定牛羊产业发展项目不重复补助(新建养殖场补助资金优先使用肉牛增量提质项目✅补助,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解决);羊产业养殖场建设、稳定牛羊产业发展项目、肉羊补栏进畜区级补助、品种改良不重复补助;猪产业养✅殖场建设、区外引进基础母猪补助、出栏补助不重复补助。
重点扶持日光温室✅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日光温室建设符合《甘肃省土墙全钢架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规范》和《武威市优化型✅二代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规范》,拱型温室建设符合《武威市全钢架塑料大棚建造技术规范》,不符合建造技术规范的小拱棚不予奖补。温室面积按照《凉州区设施农业数据统计管理办法》计算,日光温室面积(亩)=长度m(外墙到外墙)×宽度m(后墙外基部到前屋面基部)÷350㎡,墙体宽度小于3m以实际丈量数据计算,大于等于3m按3m计算;拱型(连栋、双面)日光温室面积(亩)=长度m×宽度m÷500㎡。
(1)新建日光(双面、连栋)温室。对当年新建的日光温室、全钢架双面日光温室,配套卷帘机、保温被、蓄水池(储水罐)等,安装使用滴灌、喷灌等节水设施(正常运行),且当年完成扣棚定植,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营主体每亩10000元奖补;对当年新建㊣的连栋日光温室,配套蓄水池(储水罐),安装使用滴灌、喷灌等节水设施(正常运行),且当年完成扣棚定植,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营主体每亩10000元奖补(已享受过补助或者利用项目建设的不重复补助)。
(2)新建全钢架拱型日光温室。对当年新建的全钢架拱型日光温室,配套蓄水池(储水罐),安装使用滴灌、喷灌等节水设施(正常运行),且当年完成扣棚定植,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营主体每亩5000元奖补(已享受过补助或者利用项目建设的不重复补助)。
(3)启动闲置或改造老旧日光温室。鼓励对闲置老旧日光温室进行改造提升,推广使用滴灌、喷灌㊣等节水设施,提高生产效益。对历年完成墙体建设但未扣棚的闲置日光温室和建成生产多年目前已无法正常生产的老旧日光温室,按照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规范启动和改造建设(前后屋面全部改造更新),配套卷帘机、保温被、蓄水池(储水罐),安装使用滴灌、喷灌等节水设施(正常运行),且当年完成启动和改造并定植生产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营主体每座8000元奖补。
(4)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对当年新建的日光(双面、连栋、拱型)温室和启动闲置或改造提升的老旧日光温室,大力推广使用高效节水设施,加快淘汰膜下✅沟灌等灌水方式,每座温室分别配套安装使用水肥一✅体化设施(主要包含控制器、二次增压泵、过滤器、施肥桶、储水罐或蓄水池等设备㊣),实现灌水和施肥自动化,且正常运行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营主体每座2000元奖补(已享受过补助或者利用项目配套的不重复补助)。
(㊣5)配套智能化控制设备。对当年新建的日光(双面、连栋)温室和启动闲置或改造提升的老旧日光温室,推广使用智能化控制设备,每座温室分别安装使用智能化控制设备(主要包含控制器、限位器、卷膜机、温湿度传㊣感器等),实现保温被自动卷放、放风口自动开关,且正常运行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营主体每座1000元奖补(已享受过补助或者利用项目配套的不重复补助)。
(1)林✅下畜禽类。对当年新建或扩建的林下畜禽类(鸡、鹅、藏香猪等)养殖示范点,且年存栏达到3000只(含)或100头(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每只补助5元、每头补助100元,最高补助5万元。
(2)鲜食葡萄。对当年新(改)建日光温室种植鲜食葡萄或对已种植葡萄进行品种改良(阳光玫瑰、紫甜无核、克瑞森等品种)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营主体每座棚1000元㊣苗木奖补。
(1)老旧日光温室改造提升发展食用菌生产扶持。对南部沿山区各镇改造提升老旧闲置日光温室发展食用菌生产进行扶持,改造提升的日光温室按照菜产业标准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按温室面积(长×宽)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给予经营主体奖补,农户改造提升的利用衔✅接乡村振兴等资金进行奖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造提升的利㊣用区级财政资金进行奖补。
(2)食用菌生产扶持。对区内企业、合作社、大户和农户,2025年新建、扩建、改建温室设施发展食用菌生产,按以下标准进行奖补。
①企业、合作社。袋栽(含露地袋栽)规模达到20万袋以上或畦栽面积达到20000平方米以上,经验收合㊣格㊣后,香菇每标准袋奖补0.8元,平菇、黑木耳、榆黄蘑、滑子菇、姬菇及✅其它袋栽菇类每标准袋奖补0.5元,畦栽每平方米奖补4元,最高奖补20万元。
②种植大户。袋栽规模达到10万袋以上,畦栽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以上,经验收合格后,香菇㊣每标准袋奖补0.8元,平菇、黑木耳、榆黄蘑、滑子菇、姬菇及其它袋栽菇类每㊣标准袋奖补㊣0.5元,畦栽每平方米奖补4元,最高奖补10万元。
③农户。袋栽规模达到2000袋以上,畦栽面积达到600平方米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标准袋奖补1.5元,畦栽每平方米奖补5元,每户最高奖补5万元。脱贫户补助标准上浮10%,监测户补助标准上浮20%。
各镇对新建日㊣光(双面、连栋、拱型)温室园区、老旧日光温室改造生产基地和新(扩)建的养殖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科学规划、精准测算,积极争㊣㊣取水务、供电、交通等部门项目进行配套建设。
(1)龙头企业。对当年被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区内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补助政策落㊣实。
(2)农民合作社。按照国家、省、市、区级示范社创建标✅㊣准,对当年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的示范合作社,按照✅国家和省、市补助政策落✅✅实。
(3)家庭农场。按照省、市、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标准,对当年被新认定为省级、市级和区级的示范家庭农场,按照国家和省、市补助政策落实。
(4)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托管、居间服务、物业服务、社会化✅服务、劳务工程㊣等专业合作社,按照省、市补助政策落实。
2.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对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新建成的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及气调库,且投入运营的,争取享受国㊣家和省市补助政策。
3.尾菜处理。对当年新建成的尾菜处理生产线、区内具有尾菜处理设施设备的企业(合作社),且达到环保要求正常生产的,争取省市项目进行扶持。
1.农产品质量认证。对区内新认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到期续展认证绿色食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在享受省市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同一生产经营主体当年累计奖补不超过3万元;对区内新认证有机产品、保持㊣认证有机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在享受省市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同一生产经营主体当年累计奖补不超过3万元(质量认证证书颁证日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2.农产品品牌认定。对区内当年新认定“甘味”品牌并规范㊣使用标志的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补;对区内当年新授权“凉州农鲜”品牌并规范使用标志的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对区内经过授权、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志的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对区内配合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申报成功后每个✅主体一次性奖补3万元;对区内授权、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的生产经营主✅体,每个主体一次性奖补1万元;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到期年审时开展营养品质评价鉴定的主体,每个主体一次性奖补2万元。
3.品牌线下专营。经授✅权㊣使用“凉州农鲜”品牌标志中国建设一行,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开设“凉州农鲜”品牌专营店,精装修门店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且年销售凉州农鲜产品营业额300万元(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经验收合格后,在省会城市开设的一次性给予40万元奖补,其他地级市开设的一次性给予25万元奖补。
4.品牌线上营销。经区农监站备㊣案,线上销售“凉州农鲜”品牌农产品,年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按照销售额的3%给予奖补,每个主体最高奖补10万元。
5.农产品企业参展。对经区上统一组织参加的省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活动,获得省级金✅奖荣誉的,每个生产经营主体奖补3万元;获得国家级金奖荣誉的,每个生产经营主体奖补5万元,且每个经营主体全年参展次数不少㊣于3次(每个主体只奖补1次)。
1.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扶持。对区内种子企业自主选育或作为第一育种单位选育的农作物新品种,当年通过国家、省级✅审定(以首次审定级别为准)和国家登记、省级认定的,每个品种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2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2.粮食作物试验示✅范基地扶持。对区内粮食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钢架建㊣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及种植大户,与农业科研院所、技术✅㊣单位合作建立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基地,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补助10万元,3000亩以上的补助5万元,500亩以上的补助1万元。
1.增收项目培育扶持。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培育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加工、销售项目,且当㊣年新增加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万元。
2.种养产业项目㊣扶持。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中连片(农户自愿流转到村集体和整治的撂荒地除外)种植经营耕地200亩(含)以上(种植品种、种植茬口不限)或羊存栏量200只(含)以上且存栏期在6个月以上(养殖品种不限,牛、猪、鸡数㊣量按羊单位折算),一次性补助5万元。当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时㊣从事种植、养殖产业项目的可以累加享受奖✅补政策,但一种产业项目当年只能享受一次补助。